抖音神曲流水线操作,音乐作品到底应该怎样保护版权?
据数据统计,歌曲《骁》自7月18日上线12天后,已经占据了各大音乐网站的头条榜单,目前在抖音上的播放豆瓣年度电影榜单2018量更是已经超过了30亿。
“我走过玉门关外祁连山上飘的雪,也走过长城边上萧萧吹过来的风。山河边,英雄遁入林间化成一场雨。天地间,一柄剑,划破了青天。”
大家是不是觉得这样的歌词仿佛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听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其实,现如今每天都有成千上万首类似《骁》的神曲在被批量化、流水线地生产出来,它们快速走红,又快速被取代。“现在的歌曲想要流行必须先经过抖音。投入一波营销火起来,用户再到音乐平台搜索下载。”一位音乐创作人说到。
最近为了赚些快钱,特意接了几个为短视频平台写“口水”神曲的活儿,对方特别强调:不要创新,要用最简单的和弦、“随便可以哼出来的”歌词。写这样一首歌,只需要15分钟,加上配乐制作,不超过2小时,收费6000元,一天大概能写出五六首。比起艺术技法和精神,当代神曲的火爆靠的是大数据计算、营销投入,以及“玄学”的运气。
——来自一位音乐人的采访
看到这条简讯,很多网友表示,相似的旋律,相似的歌词,难道不会构成侵权吗?
不要着急,在告诉大家答案之前,我们先来做几道测试题,如果以下这些问题你都能回答得上来,那么对于音乐版权,应该说你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了:
1、你和朋友出去吃饭,餐厅里刚好放的就是时下流行的歌曲,那么餐厅需要付版权费吗?
2、快过年了,你在公司年会上翻唱了一首林俊杰的江南,但没和JJ打过招呼,算侵权吗?
3、你知道为什么网易云里面杰伦的歌单都是灰的吗?
4、你改编了一首歌,改编完的这首歌版权属于你吗?
5、XX在直播平台上翻唱流行歌,粉丝打赏了5万块,这又算不算侵权?
事实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同样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是著作财产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12项具体的权利。
这也就是说,如果你写了一首歌,电视台播放你的歌要付你版权费;明星演唱会翻唱你的歌要付版权费;电影里用你的歌当插曲要付版权费;麦当劳想拿你的歌当背景乐要付版权费;有人想改编你的歌要经过你的同意且付你版权费,甚至你唱个卡拉OK,曲库里要放你的歌也是要付版权费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像是年会表演节目这样的行为,是不算侵犯音乐版权的,因为你并没有因此获得收益。
那么,歌曲侵权是如何界定的呢?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音乐作品版权如何申请保护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可以自行向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但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因此,鼎智云IP再次提醒大家,短频快的致富方式虽然是大家都向往的,但一定要注意,必须是在法律约定的范畴之内。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是我们创意智慧的成果体现,我们一定要用心且用实际行动去实行保护!正所谓,总书记曾说过: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评论
- 评论加载中...